最近有河南开封某村村民和企业家合资在村非耕用地上,用自己的300万血汗钱建了一尊毛主席像供人民群众瞻仰。

可不知什么原因,1月8日,人民网报道,河南开封通许县国土资源局下属监察大队通报,该塑像已被该局拆除?

想请问通许县国土局,国家哪条法律规定农民不能在本村非耕用地建景观雕塑。如果有,请对外公布。

退一万步说,假如真有这样的法规,国土局能否与村民协商补办手续,毕竟300万是劳动人民的血汗钱,300万背后的人心,更是不可估量。

假如没有法律依据,通许县国土局这种行为则涉嫌行政违法,相关权益责任人可依法向通许县人民法院提起对该县国土局的行政诉讼,并要求国土局进行赔偿。

另外,开封市国土局、河南省国土厅、国家国土资源部,针对基层国土部门的涉嫌违法行为,是否有明晰的解释说明,是否涉嫌行政不作为?

高房价高学费高医疗、延迟退休二次下岗、强拆毛主席塑像——何等荒谬!!!

当老百姓在唾弃毕福剑的时候,行政部门却在拆毛主席塑像——何等荒谬!!!

建的是雕像,拆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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